為深化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交通運輸部近期發布了《關于做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是落實《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優化行業管理方式,保障培訓質量與安全的重要舉措。本文旨在對《通知》的核心內容與實施要點進行梳理與解讀。
一、 備案制度的背景與意義
《通知》的核心在于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的準入管理,由傳統的“許可制”調整為“備案制”。這一轉變標志著管理理念從重事前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的深刻變革。其意義在于:
- 降低準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簡化開辦流程,減少行政干預,有利于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駕培市場,通過充分競爭提升整體服務水平。
- 強化主體責任,推動誠信經營:備案制明確了培訓機構作為安全生產和培訓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管理部門通過備案掌握市場主體信息,為后續的信用監管、質量信譽考核奠定基礎。
- 優化政府職能,提升監管效能:管理部門的工作重心從審批轉向對培訓過程、教學質量和安全條件的動態監督檢查,有助于構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監管體系。
二、 備案工作的核心要求
《通知》對備案工作的具體實施提出了明確要求:
- 備案對象與范圍:凡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機構,包括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等業務的經營者,均應依法進行備案。
- 備案材料與程序:培訓機構需向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備案材料。材料通常應包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備案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培訓場地、教學車輛、教練員及其他教學設施設備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符合國家有關駕駛培訓規定的承諾書等。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的,應予以備案并出具備案回執。
- 信息公示與動態管理:主管部門應建立并及時更新備案信息庫,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備案機構的基本信息、培訓能力、質量信譽情況等,方便公眾查詢與監督。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培訓機構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 銜接與過渡安排:對于已取得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的機構,可視為已備案。許可到期后,需按《通知》要求辦理備案。新申請從事駕培經營的,直接進行備案。
三、 行業監管與后續保障
備案制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對監管提出了更高、更精細的要求。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需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大對培訓過程、訓練場地安全、教練員執教行為、培訓收費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力度。
- 壓實培訓機構主體責任:培訓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開展培訓,保證培訓質量,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員合法權益。備案承諾將成為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
- 完善信用管理體系:將備案信息、監督檢查結果、投訴舉報處理情況等納入培訓機構信用記錄,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 保障學員合法權益:暢通學員投訴渠道,督促培訓機構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使用規范合同,嚴禁亂收費、減少培訓項目與學時等違規行為。
四、 對駕培機構與學員的建議
- 對駕培機構而言:應深刻理解備案制改革的含義,主動適應監管新要求。迅速完成備案手續,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完整。將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提升內部管理、教學服務質量與安全保障水平上來,誠信經營,樹立品牌。
- 對廣大學員而言:在選擇駕校時,應主動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其備案狀態及相關信息,選擇備案齊全、信譽良好的正規培訓機構。報名時簽訂規范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注意保留相關憑證,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交通運輸部此次《通知》的出臺,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邁向市場化、規范化、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步。順利實施備案制,需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需要所有駕培機構積極履行主體責任,也需要社會公眾的共同監督。多方協同,方能共同推動駕駛培訓行業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為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筑牢堅實基礎。